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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方面的论文-英美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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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方面的论文-英美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比较研究

导读:关于教育方面的论文分析英国和美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的发展背景,深入剖析其具体特征并对二者的共性和差异性进行国际比较,对构建符合我国实际情况及社会科学学科特征、科学而适切的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摘 要:英国和美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各具优势,为世界各国提供了先进经验。在总结英国和美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的发展背景的前提下,运用文献研究法及比较研究法,围绕绩效评价体系的六要素评价主体、评价客体、评价目的、评价标准、评价方法和评价制度深入分析英、美两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的基本特征;以此为基础,对英国和美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的共性和差异性进行比较研究,旨在为我国建立科学而适切的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评价体系提供借鉴。关于教育方面的论文-英美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比较研究

关键词:英国;美国;高校;社会科学;科研绩效评价体系;共性;差异性

一、 英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分析

英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经历了悠远的发展历史,目前已经形成了相对完善且成熟的评价体系,被世界公认。尤其在当下,英国高校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正经历着从以同行评议为中心的RAE(The Research Assessment Exercise,简称“RAE”,研究评价实践)体系向以文献计量为中心的REF(The Research Excellence Framework,简称“REF”,卓越研究框架)体系的重大改变,对全世界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因此分析其评价体系的发展背景,据此了解其产生和发展的社会文化环境,进而深入剖析其基本特征和实践经验,对于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 英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的发展背景

1731年,作为世界首份同行评审出版物的英国皇家学会《医学短评与观察》正式问世,现代科学评价体系从此诞生[1]。其中,同行评审制的出现,对科研评价活动的发展和完善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不仅结束了科研评价活动自我评估和行政评价的过于主观、缺乏说服力的局面,为科研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性提供了保障,同时也有助于提高科研管理部门的管理效能,为科学事业的发展提供强大助力。此后,随着现代科学评价体系的诞生和发展,绩效评价也逐渐兴起,并最初以对企业员工考评的形式出现,有效解决了当时仅由人脉和资历而决定进退的人事制度,极大地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鉴于此,英国当权者运用绩效评价方法掀起了英国文官人事制度的改革。随后,各个国家相继效仿,尤其在19世纪中叶以后,绩效评价制度逐渐建立、完善并应用到各个领域之中,包括高校,成为各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探讨英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不仅要了解科学评价体系和绩效评价的历史发展过程,同时也应了解英国在此背景下社会科学的发展情况。纵观英国社会科学的发展,可将其分为萌芽阶段(20世纪以前)、初步发展阶段(20世纪初至20世纪70年代)、遭遇挫折阶段(20世纪80年代)及快速发展阶段(20世纪90年代后)[2]。其中,英国高校的科研绩效评估始于1986年撒切尔夫人执政期间,由北爱尔兰、英格兰、苏格兰等高等教育基金委员共同研制并实施RAE模型,该模型以同行评审为主,以增强评价程序和结果的公正性和公开度,并将评价结果直接与政府的经费及基础设施分配挂钩。而此时,也正是英国社会科学从受挫到重获关注的转折时期,20世纪90年代中期前,以当时英国科教大臣约瑟夫为首否认社会科学是一门科学,对社会科学的价值也持有怀疑态度,因此社会科学的研究经费遭到不断缩减,直至90年代中期以后,英国政府在此加强了对社会科学的关注和管理,同时增加对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资助,并成立“社会科学院”,从理论到实践上对社会科学的科学性和价值基于肯定。因此,伴随着英国社会科学的重新崛起和快速发展,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的科研活动在重新得到重视和资助后,其科研成果质量得到有效保障,加之当时已大力开展的RAE模型,使得英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活动也逐渐走向正轨,为英国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RAE评价模型以学科为单位进行同行评价,在英国高校中得到普遍应用,并从1986年起每四年进行一次全国范围内的科研评价活动,至2008年英国高等教育拨款委员会共展开了六次高校科研评价,并取得显著成效。首先,英国高校的科研治理和科研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其次,科研人员的动力得到强化,流动也更加活跃[3]。但由于同行评审制自身存在的主观性过强,以及评价成本过高,对跨学科评价不利以及专家组成不公等种种弊端,被社会各界所诟病,也有学者通过实证研究分析了2008年RAE背景下的科研评价活动由于其与现代管理形式具有复杂的内在价值冲突,因此其对学科、机构和研究者个人在科研行为、态度和问题处理方式等方面均具有强烈的覆盖式的负面影响[4]。因此,英国四大高等教育基金委员会在坚持RAE模型的前提下,对其进行改革,于2008年开发出卓越研究框架REF,以取代原有的RAE评价体系[5]。自2008年REF试行后,其显著优势得到英国政府和高校的认可,并于2014年开始广泛推广并应用。该框架与RAE相比改进之处主要首先体现在评价内容上强调对科研影响力的评估,评估方法上采用计量指标基础上的专家评审,评估结果上,采用等级比例法计算。可以说,REF模型是适应时代发展趋势的产物,对世界各国高校的科研绩效评价均具有重要价值。至此,英国的卓越研究框架REF便成为目前英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教师论文发表)绩效评价体系的基本模型。其具体特征如下文所述。关于教育方面的论文-英美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比较研究

(二) 英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的基本特征

当下,英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基于卓越研究框架REF进行,因此,分析REF评估模型的特征,便能从整体上了解英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的基本特征,以下从绩效评价体系的六要素评价主体、评价客体、评价目的、评价标准、评价方法、评价制度进行探讨。

1. 英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主体——多层次模式

REF以学科为基础设置评估单元,并根据评估单元设置专家评估小组,其评价主体呈现出从上到下的多层次模式。其中,根据学科类别共设置36个次评估小组和评估单元,并在此基础上,设置A、B、C、D类四个主评估小组,36个评估单元及相应的次评估小组需要在A、B、C、D类四个主评估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中社会科学从属于C类学科单元。其中,A、B、C、D类四个主评估小组专家成员由主席、管辖次评估小组的主席、国家专家成员、科研使用者(产业界、政府和慈善机构等)、受益者以及主要利益相关者组成,主要负责次评估小组之间的组织与协调。36个次评估小组由主席和具有利于或受益于学术研究的经验、对科研影响力的评估经验以及对科研成果评估的实践经验的评估员组成,通常评估员根据评估领域的规模和深度由10-30名人员担任,以确保在评估活动中的专业性[6]。次评估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对评价客体进行评估并向主评估小组建议评估结果。

关于REF模型中评价主体的选拔和聘任主要通过公开提名评选的方式进行。英国四大高等教育委员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受聘人员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机构人士资料上有案可查的受聘学术人员,另一类是人事资料在其他机构但确实受雇于受评部门并从事研究活动的人员”[7]。招聘程序为各高校或科研机构中符合要求的人员首先提出申请,再由四大高等教育基金委员会公开提名并评选。受聘专家需在开展、管理和评估高质量研究活动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并能够从“第三方”角度客观评价科研活动的影响力。

2. 英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客体——成果、影响力、环境

基于REF模型关于科研评价维度可知,英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的评价客体主要包括教师科研成果的质量、研究影响以及研究环境。首先,为筛选出卓越的一流研究成果,REF首先关注的便是科研成果的质量,因此,毫无疑问,研究成果质量是英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中最主要的评价客体,在整个评价体系中占据65%的最高权重,“每位科研人员被要求提供四个代表性成果,既可以是著作、论文、工作报告、会议论文,也可以是教材、设计与展品、媒体作品等[8];其次,影响力首次作为一个独特的评价客体被引入科研绩效评价体系之中,REF将影响力界定为对学术界以外的社会、经济、文化、政策制定、公共服务、环境、教育、健康或生活质量所产生的效果、变化或者是收益[9]。旨在促进科研成果的社会实践性、提高其应用价值,尤其对于具有社会性本质的社会科学,其科研成果影响力更应该成为判断其价值的重要维度,根据REF模型,科研影响力的权重被设置为20%,专家组根据受评对象所提交的影响力表格和案例分析报告进行评估;最后,环境被设定为15%的权重,该评价客体主要是针对学术团队的科研环境进行评价,主要包括科研策略、人员组成、科研收入、基础设施以及科研合作情况等方面。总之,英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以成果的质量、研究影响以及研究环境为评价客体,全方位对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的科研活动进行价值评估,对世界各国高校社会科学绩效评价体系的建立或完善均具有借鉴意义。

3. 英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目的——提升质量、追求卓越

英国实行由政府主导的高校科研绩效评价制度,其评价结果与政府的项目资金拨款和科研经费资助直接挂钩。因此,英国政府进行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的直接目的就是为“英国的高等教育拨款机构提供分配经费所需要的信息服务”[10]。另外,基于REF模型的价值理念,英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的本质目的是坚持公正原则,无论在政策制定还是科研管理上,均要最大限度地实现对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的公正评价,同时追求卓越,注重科学研究的质量、强调创新性并将科研成果对社会、经济、文化、政策、环境等诸多方面的影响和效益作为评价重点。可见,无论是应用型研究还是基础性研究,英国政府对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均以鼓励高质量、高水平科研成果的产出,提高国际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追求,并以此为导向不断完善科研绩效评价体系,力求为英国的经济繁荣和知识的创新与传播做出贡献。

4.英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标准——质量、价值、可持续性

根据英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的评价客体——科研成果的质量、研究影响力以及研究环境,其评价标准也是根据这三个维度而设定。首先,科研成果的质量是科研绩效评价体系中最为重要的部分,原创性、重要性和严谨性是其评价标准。其中原创性强调科研成果的创新度,重要性强调科研成果的意义,严谨性则关注科研成果的内部理论逻辑;其次,研究价值的评价标准主要从是否产生影响和影响的意义两个维度进行考量,前者强调科学研究在社会、文化、经济、环境、政策、公共服务、教育等方面所产生的影响 “广度”和“深度”,后者则更加关注科学研究所产生影响的强度[11];最后,科研环境则以“活力”和“可持续性”作为评价标准,包括在对其他更加广泛的学科基础研究的活力和持续性所做出的贡献。根据评价标准的不同程度,英国政府将对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教师论文发表)评价的最终结果划分为五个质量星级,分别为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以及没有分类,并根据所达到的不同等级进行相应的科研经费分配。

5.英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方法——专家评审为主、数据计量为辅

值得注意的是英国高校科研评价是将社会科学和人文艺术科学分别归属于两个大类分别进行独立评价的。评价结果与高校所获经费直接挂钩,在人文社科的经费分配权重中,哲学社会科学的权重系数为1.3,人文艺术科学的权重系数为1,另一方面反映出了英国对于高校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视。在具体评价方法上,英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注重质量而非数量,例如REF中要求每一位被评者最多提交4个以上研究成果,可包括期刊论文、出版书籍,也可包括工作报告或录音材料等,评价委员会注重成果质量,而对期刊论文和著作等成果的发表数量没有过多要求。采用在文献计量数据和指标基础上的专家评审制,评价结果不直接公布各项得分,而是公布被评价者在不同单元所获得的不同等级(4星、3星、2星、1星、0星)的比例,其计算公式为:GPA(得分)=(4星比例×4+3星比例×3+2星比例×2+1星比例×1)/100[11]。

由于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具有主观性、价值判断性以及影响长效性等复杂特征,因此在对其影响力进行评价时则更加困难。英国对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成果影响力的评价方法采用的是“案例+模板”的方式,案例即在评估期间内描述研究工作对社会经济等产生影响的具体案例;模板是由评估委员会所设计的用于了解被评价者促使科研产生影响力的战略规划、途径和具体方式的模板[11]。其中,针对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效益性,英国采取的评价方式是:①效用:科研人员从社会机构得到的私营收入、专利数量以及所获得的国内外教育机构颁发的证明;②影响力,用文献被引率表示;③报酬,即科研成果转化带来的经济效益;④质量,由科研人员数量、科研经费资助情况、报酬比等构成[12]。

6.英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制度——建制性评价

英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制度采用的是建制性评价制度,所谓建制性评价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构或单位按照行政管理的评价制度对受评对象划分等级的制度。英国的建制性评价制度是由建制单位设立并实施质量控制制度,从而鼓励研究者创造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英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建制性制度的特征主要表现在实行科研人员责任制,即科研人员需对自己的科研行为负责,如碌碌无为没有科研成果,则采取降职等处分;另外,实行阶段性考核,建立奖惩机制,对科研考核优异者给予精神鼓励和经费奖励,对考核结果不合格者给予相应惩罚。例如,伯明翰大学对科研人员的进行评价时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级是好评,指在研究周期内完成申报书成果的90%以上;第二级为一般,指在研究周期内完成申报书成果的70%以上;第三级为较差,指在研究周期内完成申报书成果的60%以下。如果达到一级,伯明翰大学则会基于奖金鼓励,而连续三个检查周期没有达到二级以上,则将受到降职并取消奖励的惩罚。

综上,英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在历经了30余年的不断发展后,目前已经较为完善,其REF模型中将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分开进行,对于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价更具针对性,评价结果也更加客观。尤其注重社会科学科研成果的影响力评价,一方面回归了社会科学为社会服务的价值追求,另一方面为高校社会科学教师创造出更多高质量的科研成果提供了重要支持和保障。同时,英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的具体评价指标和方法面对世界公开,对实现全球高校社会科学事业的共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关于教育方面的论文-英美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比较研究

二、 美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分析

美国作为世界教育强国,无论是在学术研究方面还是人才培养方面均处于世界领先水平,为世界各国所效仿。尤其在科学研究方面,从美国培养出大量获得诺贝尔科学奖的研究者就可充分证明美国的科研水平在世界范围内是屈指可数的。不仅与美国高校的相关政策、管理体制、学术环境等紧密相关,也与美国日益完善的科研绩效评价体系具有重要关系。尤其在美国社会科学快速发展的当下,美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也逐渐趋于完善,对世界各国高校均具有借鉴意义。以下主要从美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的发展背景及基本特征进行具体探讨。

(一)美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的发展背景

美国社会科学的发展是以解决具体的社会问题为基础的,而不是为了研究而研究,因此,纵观美国社会科学研究的发展历程,可将其分为四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萌芽时期(1963年—1776年),这一阶段是在美国建国之前,以哈佛大学成立从而使社会科学有了正式的研究机构为起点,这一时期美国的社会科学研究更多围绕早期新移民中基督教徒们所编织的“天堂”社会之梦为研究对象[2];第二阶段——初步发展时期(1776年—1945年),这一阶段是美国高校逐渐涌现时期,也是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得以初步发展时期,在此阶段美国社会科学家一般是在高校内部进行理论研究,对各类社会问题提供解决方案,尤其在二战期间,美国政府发动大量高校中的社会科学家对世界各国的政治、经济、外交以及军事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等进行分析,从而为美国的军事战略和相关政策制定提供方案;第三阶段——空前发展阶段(1945年—1979年),二战结束后,社会科学在世界范围内进入高速发展阶段,此时美国经济得到快速发展,而一直为美国政府制定相关政策而提供了大量帮助的社会科学也随之获得越来越多的重视,从而进入了空前发展阶段;第四阶段——稳定发展阶段(1980年至今),20世纪80年代以后,美国社会科学的发展速度较之前放慢,但却更显扎实,所研究的社会问题也更加细化,不仅关系到一般性的重要社会问题,也关系到一些“小问题”,如社区老人护理、跨国收养、就业市场中的性别不平等一系列诸多问题,使得美国社会科学得以不断积淀与稳步发展[13]。

作为美国社会科学赖以发展的主要场所——高校,对美国社会科学研究发挥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随着美国建国后各高校的逐渐兴起和壮大,为美国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不断涌现提供了重要保障,而高校教师作为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主要研究主体则承担着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和使命,如何对美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行为和成果进行评价便成为保证社会科学研究质量以及引导其发展方向的重要环节。在美国,真正开始重视对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工作是在美国社会科学的第三发展阶段即20世纪50年代以后的高速发展阶段开始的,此时美国社会各界对高校教师的科研绩效评价的关注度空前高涨。直到20世纪80年代,伴随着美国学者林达达林·汉姆德(LindaDarling Hammond)所提出的绩效评价四个基本目标,即教师专业发展、学校人事决策、发展定位、学校地位判断,正式推动了美国将绩效制度应用到高校之中[14]。至此,绩效制度逐渐成为美国高校教师薪酬制度的主要发展潮流,美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也逐渐建立。

随着美国高校绩效制度的逐渐兴起,同行评议制度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出现,同行评议自此成为美国高校教师科研绩效评价工作的主要评价方法。直到1993年美国国会通过《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Government Performance and Results Act,简称GPRA),使美国高校教师的科研绩效评价从此有法可依。根据此法案,美国高校的科研绩效评价工作主要由美国国家科学院创建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国家科学研究委员会(The 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简称NRC)承担。同时,美国基金委开始建立科研绩效评价指标,将量化指标纳入其中,用于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在内的所有科研活动之中。至此,在各高校的不断探索和实践下,美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已基本形成,并逐渐走向体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目前,美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已发展成为可为世界所借鉴的典范,因此,分析其基本特征,对于建立并完善我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教师论文发表)评价体系具有重要启示意义。关于教育方面的论文-英美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比较研究

(二)美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的基本特征

当下,美国并没有建立独立的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而是依附于人文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之中,但针对社会科学研究,有其特定的评价标准,因此基于美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分析社会科学教师科研评价的基本特征,仍具有重要价值。

1.美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主体——联邦政府、社会科学研究者、普通民众多元主体

美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主体主要由美国联邦政府、社会科学研究者(同行专家)以及普通民众组成。其中联邦政府作为社会科学研究的最大资助者,同时由于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均需以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为依据,因此联邦政府也是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主要受益者,因此,美国联邦政府十分注重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实用价值,其评价结果与经费资助额度直接相关,而对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应用程度便可直接体现出其评价结果;社会科学研究者主要是指从事相关领域研究的同行专家,作为美国受到最广泛认可的同行评议制度,同行专家的选取是具有严格标准的,即要注重相关专家的学术声誉,同时也实行回避制度,所选专家不能是被评价者的导师、曾经的学生、亲密友人或合作者等[15];另外,普通民众最为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应用价值的直接感知者,也是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的主要主体之一,普通民众可基于自身需求的满意度并通过引用或公开评论等方式对其进行评价。

2.美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客体——成果、能力、贡献

美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客体主要包括科研成果,科研能力以及学术贡献。首先,科研成果即指高校社会科学教师在一定时期内所发表论文的数量和期刊等级,以及所出版的专著和获得项目经费资助情况;其次,美国高校十分重视教师的科研能力,因此在对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进行评价时,研究能力是其重点评价对象,主要通过研究者所发表论著的级别来体现,美国有学者经过追踪调查研究发现,级别高的教师不仅发表论著数量多,而且发表在学科顶级期刊上的论著也多,而每年发表低级别的论著多于一篇,就会在职业市场上呈现出副效应[16];最后,美国高校十分重视社会科学教师研究成果的学术贡献,因此即使论著数量极少甚至一生只写过一本书,但若其学术贡献得到广泛认可,那么对其的评价结果也是非常高的,或者即使没有任何论著,但在课题或讲座中产生了巨大影响,评价结果也同样很高[17]。

3.美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目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美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之所以在短短几十年内就能够趋于完善,成为世界高校所借鉴的对象,正是源自于其以“促进发展”为宗旨的评价目的。从宏观层面看,通过公正、公平的评价程序对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进行评价,是为了对社会科学研究的发展方向提供指引,帮助社会科学教师及时的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促进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发展;从微观层面看,美国联邦政府对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是为了了解其实用性和价值性,从而为相关政策出台提供指导和依据,继而促进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等多方面的共同发展。对于高校管理部门,科学系统的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是提高科研管理效能、制定人事决策的重要基础,也是促进高校良性、持续性发展的重要保障。对于普通民众,对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的目的旨在证明其作为纳税人对科研投入是“物有所值”的,进而能够满足社会大众的发展需求。因此,美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的目的无论从宏观层面还是微观层面来看,均是以促进发展为根本宗旨。

4.美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标准——质量、价值、影响

如上文所述,美国高校在对社会科学教师的科研绩效评价工作中,对科研成果的数量没有硬性要求,更加强调的是研究者的科研能力和研究成果的质量,即研究成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创新性往往是科研绩效评价的学术标准;其次,美国十分强调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能否切实的为人们创造出社会福利,因此,在对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时,价值性成为其主要评价标准之一,这里的价值标准主要包括:经济价值标准、政治价值标准、理论价值标准、伦理道德价值标准、环境价值标准、审美价值标准。其中经济价值标准是其中最为关键的首要标准[18];最后,美国十分重视教师科研成果的学术影响及社会影响,强调教师对学校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长期贡献,尤其在对高校教师进行终身聘任时,其学术造诣和影响力成为最主要的评价指标。

5.美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方法——同行评议为主,数据计量为辅

美国高校中受到广泛认可和普遍采用的教师绩效评价方法就是同行评议法。虽然在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美国国家科学基金委曾因同行评议制度的公正性和客观性遭到质疑和调查,但同行评议法在科研评价中尤其在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中的地位仍无法取代。当前,美国的同行评议制主要采用小组评议和通信评议两种形式。小组评议即同行专家以会议形式集中讨论,对研究者进行评价;通信评议即各专家自行评价,将结果寄回制评议组织单位。为弥补同行评议所存在的弊端,美国采用科学情报所(ISI)的人文社会科学三大引文索引数据库即《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A&HCI)、《国际学术会议社会科学引文索引》(ISSTP)通过计算研究成果的被引情况来评价研究者研究成果的学术质量。另外,针对社会科学应用于发展研究成果,美国高校采用的评价方法包括:政策效果评估、民意测验(分为普遍测验和抽样测验)及社会实验(包括全面社会实验和准社会实验)[19]。

6.美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制度——民主评议制

美国高校基于“教授治校”的管理理念使得其在对教师进行科研绩效评价时依然以“民主”为核心价值观,因此,美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制度则以“民主”评议制为主要特点。民主评议首先体现在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的制定上,美国大部分高校采用多方商讨的方式进行确定,不仅听取相关领导和专家的意见,也会将教师代表意见甚至社会多方意见纳入进考虑范围;其次,民主性贯穿整个科研绩效评价过程之中,例如佐治亚大学在确定外部同行专家名单时便采用系主任和候选人共同拟定的方式,候选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领域自行拟定推荐名单和回避名单,而系主任则至少要从候选人推荐的名单中选择至少两人作为最终外部评审专家;最后,为保障研究者的权益,美国高校实行个性化的反馈机制和完备的申诉机制,被评价者会以“面谈”的方式得知个人的评价结果,也可以通过合法程序进行申述。

总之,美国高校虽然没有形成独立的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但在人文社会科学的总体框架之下,仍然呈现出其独具特色的强劲优势。尤其在以实用价值为导向的评价工作中,一方面回归了社会科学以为社会发展服务为价值追求的根本属性,另一方面有助于对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质量进行把关,为高校提高科研管理效能提供保障,为社会科学的发展方向提供指引。其民主评议制具体体现了美国高校教授治校的根本理念,对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保证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提供了重要基石。关于教育方面的论文-英美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比较研究

三、 英美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比较分析

随着世界范围社会科学的逐步崛起和快速发展,对于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的研究和实践也逐渐增多。英国的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历史悠久且相对完善,美国的社会科学发展历史虽然相对较短,但经过不断探索也已形成巨大优势,因此,分析了英、美两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的发展背景和基本特征之后,对其进行比较分析,将在更加深入了解两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的优势和特点的基础上,对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大有裨益。

(一)英、美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的共性分析

1.英美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均基于本国国情而建立

从英、美两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的发展背景来看,两国均以本国的实际情况为基点,英国在社会科学得到重视并迅速发展时,将绩效制度引入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之中,并在RAE模型受到质疑之时,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调整方向,建立符合英国社会发展需要的独立的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同样,美国高校社会科学研究者在二战中为军事分析和制定作战计划等方面做出了卓越贡献,促使社会科学得以被重视,自此,美国便以“实用性”为宗旨,为解决社会问题,为人们创造福祉为目的进行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活动。可见,无论是英国还是美国均是以本国国情和现实需求为基点而建立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从而确保社会科学研究使命的实现。

2.英美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均以科研质量为导向

从对英、美两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的基本特征分析中可以看出,科研质量是其重要的评价目标和标准,而科研成果的数量在英、美两国均不是评价的重点也均没有做出硬性规定。在英、美两国中,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的成果质量、科研能力、学术影响和社会影响才是其真正关注的焦点。例如论文发表的数量不在评价范围之中,但论文所发表的期刊等级却是其考核内容,甚至发表在低级期刊会影响研究者的职业发展。另外,英、美两国均鼓励高校社会科学教师长期潜心于科学研究,即使一生只出版一本著作,但价值巨大且影响深远也将得到至高的评价。可见,英、美两国以科研质量为导向,而绝非单纯以数量来判断高校社会科学研究者的科研能力和价值,其评价结果更有说服力。

3.英美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主体均以同行专家为核心

虽然英、美两国对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的组织形式不同,但同行专家由于具有扎实的学术功底,了解世界最前沿的理论问题,具备渊博的知识体系,在专业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对科研成果的价值判断具有独特的学术敏感度和精准定位,因此,在英、美两国的高校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中同行专家的核心主体地位是不可替代的。虽然英、美两国也存在行政权力对高校教师绩效评价的参与,但其仅仅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从自身诉求满意度的层面出发进行评价,而不是替代同行专家的核心地位或干涉同行专家的评价过程及结果。因此,在英、美两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评价的核心主体均是同行专家,而政府和公众虽也具备一定的评价权力,但同行专家的核心地位是不可动摇的。

4.英美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的监督和申诉机制较完善

英、美两国之所以能够在短短数十年形成较为完备的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与其具备相对完善的监督和申诉机制是密不可分的。首先,从外部条件看,英、美两国对于高校教师科研绩效评价制度均出台了大量的相关法律法规,从根本上为其提供了重要法律支撑,也形成了最为关键的监督体制;另外,英、美两国大部分高校设置了评价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并在推荐、申报、评审、申诉、保密等各个环节之中都设有十分严密的规程,从而在确保被评价者的合法权益使,保障了评价过程的公开性和评价结果的公平性和科学性。尤其是美国在公布评价结果时采用与被评价者进行面谈的方式进行,为被评价者及时了解自身问题和发展方向提供指导,同时使评价程序和结果的公开透明,为被评价者及时进行申诉提供便利。

(二)英美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的差异性分析

1.英国建立了有别于人文科学的独立的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

英国基于REF模型,根据不同的学科设置了36个评估单元,并分别从属于A、B、C、D四个主评估小组,其中社会科学从属于C类学科单元,因此,由C类主评估小组和次评估小组成员能够根据社会科学研究的根本属性以及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特点,共同制定相关的评价标准、评价方法、评价程序,从而形成了独立的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而不是与人文学科相交融。美国的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则包含在人文社会科学评价的大体系之中,并没有形成独立的评价体系,但在制定具体的评价指标时,美国高校对社会科学教师的科研绩效评价仍然能够基于对社会科学研究学科属性和利益需求进行制定,但由于没有独立于人文科学,因此,在很多方面,例如对社会科学研究的价值认定仍要受到人文科学研究特征的影响,可见,建立独立的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是十分必要的。

2.英美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实践中所受阻力的程度不同

基于英、美两国不同的政治环境,两国在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的实践中所受到的阻力程度是完全不同的。英国实行君主立宪制,议会是国家的权力中心,拥有最高的行政权力,关于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工作,是由英国的高等教育基金委员会执行,而英国的高等教育基金委员会成员是由英国国务大臣委任,因此,可以说英国政府在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工作具有绝对的执行力,政党具有不同寻常的主导地位,很大程度上避免了改革中所带来的障碍及所需付出的政治代价。而美国作为联邦制国家,实行三权分立与制衡相结合的政治制度,政府权力有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之分,各州持有自治权,对于高等教育,各州也各自拥有自主权,造成美国各部门之间很难形成统一观点,也正是因为缺乏具有权威性的主流价值观,使得美国在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实践中受到的阻力更大,很难形成受到广泛支持的评价体系。

3.英美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的推行方式不同

由于英、美两国的政治和社会环境的不同,以及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实践中所受阻力的程度不同,注定英、美两国关于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的推行方式就是不同的。英国作为“共管制”国家,对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的推行方式是中央到地方,采用的是上下协商合作式的推行方式。美国则不然,美国的民主、分权制使其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的运行也是从地方开始,并逐步推广到联邦政府,是一种由下至上的推行方式。可见,虽然英、美两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结果与教师的薪酬、职称和职业前景以及高校发展密切相关,但从整体上看所采用的推行方式却是完全不同的。

总而言之,社会科学无论在是在英国还是在美国都受到了高度重视,而高校作为社会科学研究的主要场所,承担了社会科学事业发展的重要使命,高校教师作为社会科学研究的主要载体,其科研行为和科研成果直接决定了社会科学事业生命力。因此,英、美两国均高度重视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工作,并均基于自身国情建立评价体系,尤其是英国基于REF模型,建立了独立的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更是充分体现出社会科学研究的巨大价值。另外,英、美两国均坚持价值为导向的理念,在判断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成果时,均以“质量”为首要衡量标准,而不是单纯以发表论文的数量去判断,从而有效避免了高校教师“重量轻质”的学术怪象,对我国在建立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时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同时,英、美两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教师教育论文)评价体系中完善的反馈、监督和申诉机制对我国高校制定相关机制时也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借鉴英美两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的先进经验,旨在达成“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之效,有助于我国科学构建适合社会科学特性的高校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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