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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公平论文:深入学校内部的教育公平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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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公平论文:深入学校内部的教育公平追求

教育公平在学校层面的体现可从两个视角来考察。一是学校外部公平,即从体制改革、财政投入、办学条件等方面分析公平,更多地强调均衡化的公平,倡导一视同仁,目标是促进每个学生的起点公平、机会公平与权利公平。二是学校内部公平,即从学校结构、班级组织、师生关系、教师素质、学习的自主性以及课程选择性与多样性方面分析公平。

回溯新中国成立70 年的学校变革史,可以发现学校逐渐由外部资源性公平走向内部过程性公平,由强调外延式的硬件建设走向内涵式的软件建设,由强调物质资源走向关注人的发展。文章拟在宏观政策之外,深入探讨教育公平追求在学校内部的微观体现。
教育公平论文:深入学校内部的教育公平追求

一、政策建设:保障学校内部公平

教育政策是指以政府和政党为代表的公共权力机构为了解决教育问题,实现一定的教育目标,通过一定的程序制定的有关教育方面的行动方针、准则以及相应的行动过程,其表现形式包括教育规划、纲要、方案、计划、决定、意见等文本的形式以及相应的教育行动策略。教育政策的制定不但要反映教育法律的精神,还要利于校内公平的落地与实施。回顾新中国成立 70年的学校变革史,从国家层面制定的政策法规的内容条款来看,既体现了一视同仁的均衡化公平,又体现了因材施教的差异化公平,还体现在对特殊人群的倾斜性对待的价值追求上。

从国家制定的政策与法规文本来看,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主要体现了以下法治思想与政策精神。

第一,非常重视教育公平的平等对待原则,即机会公平、权利平等和资源均衡。对于个体而言,每个学生都应当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对于学校来说,要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促进县域内教育的均衡发展。缩小学校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对于政府来说,要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尤其是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的义务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第二,更加重视教育公平的差异化原则。其实质是如何在教育过程中公平地对待学生,呵护孩子的兴趣爱好,照顾到不同学生在能力、个性、性别和情感等方面的差异性,为学生提供适合于其发展水平的教育,以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在实现基本教育公平后,过分强调一致性的公平会导向更大的不公平。“教育要消除不同家庭背景下学生入学时的差异,在教学上必须区别对待。”教学最大的失误就是“假定全体儿童是没有差异的同一个体,而以同一方式教授同一学科般地对待全体儿童”。为此,我们不仅应该允许差异,还要承认差异、重视差异和培养差异。在法律上,强调师生关系中的公平对待,构建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在政策上,特别强调师德建设。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修订版)和《义务教育法》。其中都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在教师应履行的义务上强调:“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颁布,其中强调:“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精准分析学情,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

第三,越来越强调教育公平的倾斜对待原则。这就是罗尔斯在制度设计上非常强调的弱势补偿原则。即在教育过程中,对于那些具有特殊需要的儿童给予特殊对待。具体而言就是对于那些家庭经济困难的孩子、智力上有障碍的孩子或身体上有残疾的孩子以及越来越多的流动人口子女和留守儿童等倾斜地对待。具体来说,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酌情减免杂费,保证他们不因经济原因而失学;对于学困生,“要建立健全帮扶学习困难学生的工作机制,给予学习困难的学生以更多的关心和帮助”。对于随迁子女,实施“两为主”政策,要求迁入地学校“实现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促进随迁子女融入学校和社区”,平等对待流动儿童,维护流动儿童少年的正当权益,在奖励、评优、申请加入少先队、共青团、参加校内外活动等方面不得歧视;对于留守儿童,2013年《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的意见》强调:“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将父母外出务工情况和监护人变化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并及时更新,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为有针对性地开展管理服务工作提供支持。”

总之,新中国成立 70年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之后,教育政策的价值导向逐步从“均等”的公平向“差异”的公平转换,从“一视同仁”向“因材施教”发展,从“机会均衡”向“过程公平”发展,实现更高质量的教育公平。当然,平等对待、差异对待和倾斜对待都会同时出现在政策文本中,但是它们之间具有不同的价值优先性。一般而言,平等对待优先于差异对待,差异对待优先于倾斜对待。

二、学校改革:让内部公平落到实处

有好的政策文本是远远不够的,关键是政策的执行,这就需要考察学校改革是否让公平真正落到实处。从政策执行的视角来看,对所有儿童的同等对待,其主要的政策措施就是义务教育政策,并实施“就近入学”政策,即在学生的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禁止公办学校择校。同时开展学校的标准化建设,力求在生均经费、办学条件、硬件设备等方面达标,并通过教师流动政策促进师资均衡发展。其政策目标是保证每个孩子平等的入学机会以及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对不同儿童的差异对待,主要政策措施是拓宽教育供给渠道,允许学生到民办学校择校。在学校内部,鼓励并开发适合学生个性化的校本课程,允许学生选择课程,同时开展多种多样的走班制教学,完善多元化的评价体制。对特殊需求儿童的倾斜对待,主要的政策举措是国家加大对西部薄弱学校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实施中西部学校之间的对口援助政策,开展学校内的融合教育和全纳教育,不断完善学生的资助政策体系,通过奖、贷、补、免等多种方式保证不让每个儿童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学。

鉴于学校内部的微观公平更能体现“教育过程”公平的真正内涵,在当下的学校变革中更具有现实意义,所以在此重点探讨学校如何通过改变课程结构、教学组织形式、评价方式等具体实践落实国家政策要求,实现高质量的教育公平,即优质均衡发展的政策目标。

(一)从“统一”到“多样”的校本课程开发

在我国基础教育进入“提质”阶段后,学校课程建设开始从“给所有儿童,不论背景如何,接受能力如何都提供共同的课程”的均衡性公平,逐渐转向“根据不同儿童的接受能力、职业前景以及社会背景给予不同的课程类型”的差异性公平轨道。校本课程建设就是学校促进差异化公平的重要途径之一。校本课程的开发以学生的需要为根本前提,充分考虑学校、教师、学生的独特性与差异性;通过对本校学生的需求进行科学评估,充分利用当地社区和学校的课程资源,根据学校的办学思想而开发的多样性、可供学生选择的课程。学校通过校本课程、选修课的开发,进而提供更加完整的课程,意味着越来越多的地方性以及个人性的知识经验开始进入学校课程体系,学生个体在学校生活中体验到更多的自主权与选择权,这种结合自我决定与适当引导的课程结构是学校实现差异化公平的重要尝试。

(二)从“齐步走”到“自然走”的走班制实践

走班制是在多样化课程体系的基础上,学生根据自身的兴趣,选择到不同类型的班级中流动完成学习任务的一种班级管理形式。走班制这种教学形式就是充分考虑学生的差别,让每一个学生都能获得最适合自己的教育资源,是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实现差异性公平的重要实践。走班制打破了原有行政班整齐划一式的学生管理模式,学生在自主选择的基础上,形成自己独一无二的课表,根据自身发展的兴趣和步调“自然走”。在具体的实践中,除了基于选修课基础上的走班制,还根据学生学习水平划分不同课程层次,以及根据学生的生涯规划进行层次划分的走班制,还可以根据考试科目,将课程的设置与不同类型考核方式衔接。

(三)从“单一”走向“多元”的多元评价体系构建

在公平诉求下,一把尺子不可能量所有的人,以成绩为导向的评价体系更像是以大多数人的“失”换取少数人的“得”的不平等交换,这样的“交换”并不能让每一个人都受益。校域内教育评价的多元化改革,尊重每一个学生独一无二的价值,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发展,即使是传统评价体系中的“末端”学生也能发现自己的特长。目前一些地区正在尝试的绿色指标评估和国家倡导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及学校的档案袋过程评价等都在努力改变传统单一尺度的评价方式,转向更加多元和综合的评估方式。

事实上,通过学校变革来促进教育的公平是人们一直努力的方向,但要真正实现并非易事。学校不是一座孤岛,它会受政治与经济因素的巨大影响,学校变革一直以来更多地承担了培养忠诚的公民和促进经济生产力的功能,并不是为了促进社会流动、缩小差距和促进公平。受人力资本理论的影响,学生往往被视作“人才”或“人力”,而并非完整意义上的“人”。尤其在应试教育的影响下,效率导向的学校改革导致学校效能的评估更多关注学生的分数而不是学生全面而个性地成长,学校更多地发挥了选拔或筛选的作用,“为考试而教”导致过于关注“育分”而不是“育人”。重点学校政策就是效率导向下的产物,是一种典型的精英主义教育模式。

随着义务教育的普及实施,学校的功能逐步转向了大众教育,公平导向的学校改革越来越成为新时代的新特征。“一切为了孩子,为了一切孩子,为了孩子一切”就折射出教育公平的价值追求。这不仅体现在追求机会均等、权利平等的所有孩子的同等对待上,还体现在强调兴趣爱好、能力差异和个性特征的不同学生的不同对待以及对特殊需求人群的倾斜对待上。但遗憾的是,这些政策仍然是成人视角的公平观,缺乏学生视角的公平关照。学生眼中的公平观究竟是什么缺乏研究,如何倾听学生的声音,如何从学生视角来推进学校教育公平仍然是一个有待关注的话题。

三、未来趋势:从学生视角推进校内公平

教育发展的时代主体无论怎么变换,教育的本质与根本目的始终是促进人的发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学会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和明天》中指出:“给每一个人平等的机会,并不是指名义上的平等,机会平等是要肯定每个人都能受到适当的教育,而且这种教育的进度和方法是适合个人的特点的。”可见,适合学生的教育就是公平的教育,但如何判断是否适合,需要从学生的视角进行判断,也需要从学生的立场来推进校内公平。这里的关键是倾听学生的声音,让学生学会选择,最终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一)倾听学生的声音

公平不是一个事实概念,而是一种对公平的主体体验,即公平感(sense of fairness),从这个角度来说,对公平的关注就是对公平感的关注,而公平感的形成是在社会比较的过程中逐步发展的,是在师生互动与生生交往的过程中比较产生的。人的公平认知会产生一定的情绪体验,进而影响人的行为方式。从正向方面来看,学校要尊重、关爱每个孩子,了解学生的需求或诉求,调查学生的公平感知,熟悉学生的情绪反应,在此基础上创造条件让学生参与学校的决策,广泛征求学生的意见,从学校的办学理念到课程设计,从学校的管理到教学方式,从校园文化建设到校服设计,都应当倾听学生的声音。联合国1989年颁发的《儿童权利公约》明确规定,当成年人制定与儿童有关的决策时,儿童有权利表达自己的看法。因此,可以把学生参与学校咨询或决策的代表比例或参与次数作为是否倾听学生声音的重要衡量标准,也可以视作学生积极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的最好方式。

从负向方面来看,要避免学生遭受来自教师或同伴的不公平对待,如欺凌、暴力、侮辱、歧视和体罚等。我国的法律与政策明确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然而,在现实的学校生活中,还是会出现一些在分班、排座位、选班干部等方面不公平的对待问题,对后进生的歧视问题,性别的偏见以及根据成绩给学生分等的问题。这些方面都会影响学生的公平体验,进而影响其公平感知与行为方式。研究表明,非公平性的经历和负面的学校经历可能会对学生产生一定的积极作用,如更强的自主性、更多的批判性态度以及为了争取更加公平的待遇而主动付出努力的个人意愿等。但从长远来看,负面影响可能会更大,就个人气质及学业表现而言,会造成焦虑、缺乏安全感、低自尊等,这些又会间接导致学生在学习上缺乏动力、不够刻苦和缺乏责任心,甚至会导致反抗性的破坏行为,还可能会造成学业表现的下降。就社会态度而言,将会对社会公正性存疑,同时对社会事务的参与态度消极,这种经历还可能让学生在对待他人时,尤其是对待弱势群体以及其他与自己“不同”的人时,态度变得十分狭隘、多疑和具有侵略性。

(二)让学生学会选择

自由与责任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差异性、个性化学校改革扩大了选择的范围,为学生争取到了更多的选择权利,同时也暗示学生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学生在课程作业、选修课、走班制、高考考试科目有了选择自由,随之而来的就是唤醒自己的选择意识、提高选择能力,合理化选择依据、制定执行选择计划,承担选择后果,从而成就自我。因此,学生学会学习与学会选择同等重要。学校、教师如何将选择机会用于提高学生的选择能力,从而为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个性化发展作准备是当前教育实践的基本指向。学校要成为选择的“设计者”,通过“助推”帮助学生学会选择。学校在确保学生已经享有一定选择权的基础上,引导学生学会选择的前提在于确立其选择意识。传统应试教育中,学生习惯了被家长、教师、学校安排一切,长此以往养成依赖心理、思维惰性,即使被赋予了一定的选择自由也极易盲从别人,畏惧选择。因此,选择自由一定程度上本身也是一种教育方式,如同人只有在爱中才学会爱,也只有在宽松的可选择空间中才会激发选择意识。学校也只有通过宽松自由教育环境的创设,才会让学生在选择中学会选择。

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强调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在学生整体素质中的根本性与引领性,“人无德不立,育人的根本在于立德”。“立德树人”价值引导确定了学校扩大学生选择权的基本方向在于“树人”,在育人为本的前提下,通过合适的教育介入促进学生整体发展与个性发展;“立德树人”突出了学校在传授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同时,强调社会主义价值观引导,从而引导学生个体的选择,提高学生个体选择能力。因此提高学生选择能力,让学生学会选择离不开学校的立德树人价值引导。在尊重学生自主选择权,构建宽松环境激发自主选择意识的前提下,学校、教师对学生实施恰当的价值引导是必要的。在多元社会,特别是由于网络传播的无孔不入,多种价值观并存是大多数社会场域的共同现象,学校也不例外。因此,个人的选择一定意义上就是价值的选择,不同选择之间背后可能是价值观的相互冲突,甚至彼此对立,学生可能会面临许多困惑。“立德树人”价值导向下的学生自觉树立远大理想,将个体选择与民族命运、共同理想相结合,在勇于承担、敢于探索、积极创新、提高实践能力的自主选择中,实现自我成长。

教育公平发展重心从机会公平到微观学校内部教育公平,是我国教育水平发展不断提升的见证,也是我国从“更多”的教育向“更好”的教育的转变。新时期面对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时代的到来,人民日益增长的多元化教育需求得不到满足的矛盾将会进一步凸显,只有继续深化对教育过程公平、学校内部公平的理解,我们才会沿着更高质量、更加公平、更为多元的公平之路不断前进。

原创: 黄忠敬,孙晓雪本文来源于《中国教育学刊》2019年第六期,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作分享交流用。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若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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