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校不合格被出版局约谈,2021年1月1日起北京图书出版单位要做到三个明确
明年1月1日起,图书出版单位要做到三个明确:
一是要明确出版质量与出版单位社会效益考核评价体系挂钩;
二是要明确出版质量与出版资源配置挂钩;
三是要明确建立责任编辑的责任追究机制。
对造成不合格图书出版的直接责任者,第一次行业内部通报,第二次向社会公开通报,并进行离岗培训。一年内造成三种以上图书不合格或连续两年造成图书不合格者注销其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三年内不得从事出版编辑工作。
以上是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刚刚提出的最新要求。
12月4日,北京市新闻出版研究中心通过其微信公众号“首都新闻出版”通报,11月27日—12月4日,北京市对2020年度图书编校质量专项检查工作中出现不合格图书的市属图书出版单位进行约谈。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新闻出版局局长王野霏同志主持了对部分出版单位的约谈。
王野霏同志指出,图书质量是出版的生命线。北京市各图书出版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出版质量工作,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出版质量。自明年1月1日起,要做到(以上)三个明确。